龙湖·湖光山桥计划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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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龙湖·湖光山桥计划宣传物料制作项目进行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

龙湖·湖光山桥计划宣传物料制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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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自行致电我会领取磋商文件。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2月17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线上报名

1、报名报价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至2023年2月22日18:00(工作时间)。

2、供应商取得磋商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ycjxmb@qq.com邮箱。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磋商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官网(http://www.cqcjh.org/)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3-63600069